一、三好学生条件
1、思想品德好: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关心时事政治,团结同学,尊敬师长,关心集体,遵守社会公德,热爱劳动,遵纪守法,能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。
2、学习好:学习目的明确,态度端正,勤奋好学,能较好地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,学习成绩优良。(优良的要求参照奖学金条例规定的二等以上标准。)
3、身体好:坚持经常性的体育锻炼和早操活动,认真上好体育课,体育课成绩优良,达到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》,讲究卫生,身体健康。
二、优秀学生干部条件
1、优秀学生干部应基本具备三好学生条件。
2、在工作中能热心为同学服务,密切联系群众,秉公办事,严于律己,以身作则,发挥模范带头作用。
3、工作成绩突出,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。
三、先进班集体条件
1、班委会团结互助,全班大多数同学能够模范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。
2、团支部工作活跃,联系群众、积极开展工作,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。
3、班风良好,能够“以三好为目标,以学习为中心”、绝大多数同学学习勤奋,学习气氛活跃,全班同学的学习成绩提高较快,大多数同学成绩优良。
4、全班同学都认真坚持早操锻炼和上体育课,在校、院组织的文体活动中出勤率高,纪律作风过硬,成绩显著,全班健康状况良好。
四、评选比例
1、三好学生人数控制在学生总数15%以内。
2、优秀学生干部人数控制在学生干部总数30%左右。
3、先进班集体控制在班集体总数的30%左右。
五、评选与审批奖励办法
1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,按照上述条件,在辅导员主持下评选,评选结果报学校审批。对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均颁发奖状、奖品,并填写“三好学生登记表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",归入本人档案。
2、先进班级由各班按照上述条件组织申报,并整理单行材料上报学校审批。所评选的先进集体学校授予“先进班级”称号。
六、评优应注意的几个问题
l、在评优中对学生进行德、智、体全面测评。
2、把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结合起来。
3、把评优与评奖学金结合起来。
4、凡在本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能评为三好学生。
(1)在考试、考查中有弄虚作假、舞弊行为者。
(2)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、政治学习或义务公演活动一次者。
(3)无故不参加集体公益劳动一次者。